内蒙古:符合扶持条件初始创业者均可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2011-08-15 15:41

  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14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获悉,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内蒙古凡符合扶持条件的初始创业者均可享受鼓励劳动者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目前,内蒙古已制定下发一系列鼓励全民创业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初步建立起鼓励创业的政策体系。内蒙古重点指导和帮助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牧民工创业,大力扶持农牧民进城创业,积极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
  内蒙古各地将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他们实施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
  内蒙古正在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推广“创业培训+实训模块+小额担保贷款+后续服务”运作模式,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从而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和带动就业人数。
  今年上半年,内蒙古创业培训2.7万人,同比增加590人;培训后创业成功人数1.9万人;带动就业人数6.3万人。内蒙古创业人数与带动就业人数之比为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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