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08-31 15:15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人社办〔2010〕16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冀人社字〔2010〕18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局决定从今年7月开始到2012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将《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六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秦皇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冀人社字〔201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落实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底。

  三、工作目标

    2010-2012年,三年引领2500名秦皇岛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其中,2010年不少于500人,2011年不少于700人,2012年不少于1300人。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

  四、主要工作

   (一)开展创业能力评测和创业咨询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全面了解自身的性格特质、创业知识储备、创业潜能,从而减少创业过程中的风险,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委派创业服务工作人员到非师范类毕业生管理办公室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能力测试评估”,根据创业测评结果,有针对性地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施之“一条龙”创业服务。

  (二)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以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设置专门服务窗口,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邀请创业成功人士为在校大学生传授创业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服务。

  (三)创业见习

    创业见习基地是高校毕业生完善创业知识结构的实践场所,完成社会经验积累的最佳途径,通过创业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环境与硬件保障、创业培训与辅导,引导集聚社会资源,积极发挥我市20个创业实训基地作用,增加高校毕业生创业见习基地数量,培育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在见习基地的实训下,帮助高校毕业生整理创业思路、评估创业项目、筹集创业资金、规划企业运行。同时扩大认定一批科技型企业作为创业见习基地,科技型企业岗位成员具有高学历、高素质、低年龄的特点,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科技型企业创业见习,直接创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的高端模式,以创业见习来满足高校毕业生创业积累。

  (四)优势项目推介

    建立创业项目征集发布制度。从我市创业项目库中精选2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进行推介,并采取“基层推荐、社会征集、网络采集、企业提供”等形式广泛征集创业项目,组建创业项目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估和论证,每年推出至少200个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充实“创业项目资源库”,增加高科技、新产品项目的比重,引导高校毕业生以技术创业带动就业。

  按季在各大学校园内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推介活动,并在高校毕业生聚集区和创业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推介活动。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会同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向高校毕业生进行集中的项目推介。

  (五)创业孵化

    创业孵化的服务单位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社会团体等多方资源,通过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园,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体系;建立不同阶段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工作。依托秦皇岛市就业再就业孵化基地(金色未来商厦),义乌小商品城等我市现有的商厦物流园区,实现商贸类创业高校毕业生就近就地实现创业。对进入基地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配备或聘请校内外指导教师,提供经常性的咨询、指导和跟踪服务。

  整合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和依托高校科技园、软件园、产业园、产学研基地以及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实训中心等现有条件,帮助学生开展创业实践。

  (六)创业指导

    广泛吸纳企业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创业咨询服务工作;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实训紧密结合,指导高校毕业生制定创业计划书,为高校毕业生规划创业程序;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制度,组织成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信息、个性化辅导等服务;同时将开展创业帮扶活动,建立创业高校毕业生俱乐部、创业高校毕业生联谊会等各种形式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交流平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多种形式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交流平台,一是通过“旅游立市”建立涉旅行业创业平台;二是建立失业高校毕业生再就业创业平台,从而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服务。

  (七)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对登记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优惠政策。对有完全自主产权固定居所、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经社区、街道两级劳动保障机构推荐,小额担保贷款机构评估,可采取3名以上借款人相互联保方式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按期还款后可申请二次贷款,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条件的,需按照冀政〔2007〕67号文件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冀人社〔2009〕36号文件规定积极受理当地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3000元。

  五、参加培训程序

    具有创业意愿的我市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到非师范类毕业生管理办公室窗口报名,报名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联系人:李慧颖,联系电话:3610879。根据高校毕业生报名情况,由创业指导中心有针对性地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指导服务。

  六、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高校毕业生成为创业中最重要的群体,抓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认真开展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于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为确保活动实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成立秦皇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于8月1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县区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并落实各项措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相应的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市各地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开展年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就业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3、突出重点,强化推动。建立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工作推进机制,要将本地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纳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创建工作重要内容,重点推进。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一批重点行业(领域)(如信息技术、服装服饰、文化创意、物流、动漫、电子商务等),鼓励指导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制订引领高校毕业生在本行业(领域)创业的行动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实施。

  4、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宣传力度。宣传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普及创业知识;宣传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表彰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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