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
《2011年度全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1]92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1年度全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安排》印发,请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2011年度全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08〕304号),全面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现就2011年度全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系列活动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重点扶持自主创业8000人,实现带动就业60000人;创业培训10000人;建立创业实训(见习)基地35个;建立创业孵化基地45个;开发创业项目125个,确保国家人社部中期评估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活动主题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每季开展创业活动有所侧重的原则,确立季度创业主题活动,以主题活动带动各项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展开。一季度将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绩效评估工作为重点,全方位做好今年创业带动就业起步工作;二季度将以展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成果为主线,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三季度将以搭建大学毕业生创业平台为着力点,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优良服务;四季度将以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为杠杆,确保全年创业带动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活动安排
(一)一月份
1、对市(县)区2010年度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市创业指导中心,下同);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
2、研究确定年度创业工作目标及工作安排。[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市人才中心]
3、召开2011年全市创业培训工作推进会。[牵头部门:市培训指导中心;配合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局就业处、市高训中心、市人才中心]
(二)二月份
4、分解下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年度目标和创业增收倍增计划,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按照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绩效考核要求,组织自我评估并形成书面申报材料,按规定上报人社部。[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市人才中心]
6、结合"春风行动",开展绿色创业项目推介会,为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指导等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培训指导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就管中心]
(三)三月份
7、按照人社部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数据采集要求,整合相关部门数据,经评估后上报人社部。[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创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8、召开全市创建创业型街道(镇)工作会议,明确绩效评估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估验收。[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财政局社保处、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9、配合市妇联举办庆"三八",开展创业女性校园行活动。[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
10、召开创业者协会年会暨2011年无锡微小企业发展趋势专题讲座。[牵头部门:市培训指导中心;配合部门:市就管中心]
11、召开全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座谈会。[牵头部门:市高训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就管中心]
(四)四月份
12、组织2011年首次创业项目评审,举办2011年春季创业项目及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大型推介会;配合市妇联开展女性创业项目大赛活动。[牵头部门:市培训指导中心;配合部门: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3、对引进创业(开业)能力在线测试评估系统(简称为NBS)进行前期调研。[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局财务和基金监督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4、举办无锡-阿合奇创业互助活动,帮助阿合奇启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市培训指导中心]
(五)五月份
15、召开创建创业型街道(镇)工作现场会,公布首批创业型街道(镇),举行授牌仪式。启动第二批创建工作,并组织进行创建辅导、培训和现场观摩。[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6、结合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绩效评估验收,在全市开展以"展示创业成果,树立创业典型,深化创业服务"主题活动,评选创业典型及十佳创业明星。[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创建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7、创业服务进校园。宣讲大学生创业典型,开展创业政策咨询,提供创业服务,同步开展大学生创业情况调研活动。[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人才中心、市高训中心]
(六)六月份
18、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宣传月系列活动,以宣传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营造创业氛围。同步举办创业(开业)能力在线测试评估系统(简称为NBS)开通仪式。[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办公室、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9、配合团市委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为农村青年普及金融知识,帮助农村创业青年获得小额贷款;配合市妇联推进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尤其是推进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活动。[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
(七)七月份
20、举办创业明星电视访谈系列节目开播启动仪式。[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办公室、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八)八月份
21、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实训与创业对接活动,着力推进大学生模拟实训后的创业对接。[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高训中心、市培训指导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2、组织开展创业服务进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进创业实体活动。[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
(九)九月份
23、举办无锡市首届创业博览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创业贷款、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场地等一揽子创业对接服务;同时举办创业孵化基地现场观摩交流会,培育大学生创业等特色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活动。[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
24、配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创业项目推介进校园,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咨询等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高训中心、市培训指导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5、开办绿色创业发展方向专题讲座。[牵头部门:市培训指导中心;配合部门:市就管中心]
26、举办全市高校大学生创业模拟公司网络交易会活动。[牵头部门:市高训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就管中心]
(十)十月份
27、组织2011年秋季创业项目评审会,评选优秀创业项目,开展全市优秀创业项目推介进社区系列活动;组织创业培训成果展,表彰优秀创业学员。[牵头部门:市培训指导中心;配合部门: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8、组织外出观摩学习,学习其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和先进经验。[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十一)十一月份
29、配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重点为毕业学年的高校学生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咨询等服务。[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0、开展年度创业政策落实和创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1、举办全市高校大学生创业能力大赛活动。[牵头部门:市高训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就管中心]
(十二)十二月份
32、对本市第二批创业型街道(镇)组织进行辅导,并做好申报评估认定准备。[牵头部门:市就管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市培训指导中心]
33、对本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牵头部门:市高训中心;配合部门:局就业促进处、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就管中心]
34、召开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年创业工作进展、政策落实与目标完成等情况。[牵头部门:局就业促进处;配合部门:市就管中心、市培训指导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围绕上述目标安排统筹抓好指导协调,各市(县)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创业服务机构)要做好组织实施,并加强对辖区内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工作进行认真指导,积极营造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氛围,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